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
马都钤辖、提举兵甲司等不同的形式,以统辖一路兵权。
庆历以后,沿用隋、唐旧制,加以改造,通过安抚使或经略安抚使这样的形式,统辖三路、京东西、广南东西、湖南等地区的兵权,所谓“帅臣任河东、陕西、岭南路,职在绥御戎夷,则为经略安抚使兼都总管以统制军旅”,河北及内地诸路安抚使则“掌抚绥良民而察其奸宄,以肃清一道”。
在东南与川峡地区则仍然采用逐州知州兼兵马钤辖的形式以统辖一路兵权。
南宋初年,安抚使制度发展到全国,而约略同时制置使或安抚制置使也出现了。
开禧以后,随着战争的持续与发展,制置使、安抚制置使成为统辖1路或数路的方面大员。
所以总结起来看,宋代继承唐末、五代以来地方统兵体制和监察、行政体制,发展成具有兵财分治特色的地方军政管理体制。
建国之初,即遍设转运司,将全国划分成为若干个转运司路,以管理一路的民政、财政。
又区别不同情况,在全国各地分别创设了都部署路、兵马都钤辖、提举兵甲司及经略安抚使、安抚使等不同形式,以统辖一路兵权。
帅司路、转运司路以及后来的提点刑狱司路、提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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