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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

205年-1207年)北伐,二年四间最长,至乾道元年六月始撤销。

    不久,又置沿江制置使,以知建康府叶适兼。

    三年二月,叶适改任江淮制置使,建康守臣,遂有江淮制置之名。

    嘉定十二年(1219年)九月,江淮制置司罢,复置沿江制置司,治建康府。

    同时置淮东、淮西两制置司,治于楚、庐两州。

    绍定三年(1230年),以李全犯淮东,复置江淮制置大使。

    明年,置江淮安抚制宝庆三年(1227年),楚州军乱,置大使。

    六年,复为沿江制置使,不兼两淮,直至宋亡。

    淮东制司始移至扬州,淳祐二年(1242年),李曾伯知扬州,以淮东制置使兼淮西制置使,直至咸淳九年(1273年)。

    此后淮东、西制置司又分为两司,直至宋亡。

    湖北京西制置使至晚于嘉定元年已设,据《宋会要-职官》4,之17所载,嘉定二年二月五日有诏,命“京湖制置司岁举改官并依四川制置司体例,理为职司”,即为明证。

    嘉定十年,为抗击金兵,制置司移至襄阳。

    端平三年,襄阳失守,此后京湖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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