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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废除

局,或给设治局纳粮纳税者,抽筋剥皮。

    此时,国民政府大势已去,已无力也无暇采取举措来改变这一状况了。

    到最后抗战胜利后,时云南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李国清提出了一个措辞激烈的《废除土司制度意见书》,认为“土司制度本系封建余孽,早应废除“,“土司制度实系国家之毒瘤,割治愈迟,溃伤愈大“,希望“政府当机立断,以一团之众进驻腾龙边区,解除土司武装,实行设立县治“。

    云南省政府也曾推出了《云南各设治局改县方案》,准备将梁河盈江两设治局合并改设一县。

    但同时又说:“至于土司制度,亦为法制所不许,本应令饬一律废除,惟现值剿匪戡乱时间,地方尚未安定,拟仍采取逐渐改废办法,俟土司出缺,不再准其承袭。”

    这个方案道出了云南省政府对待土司的真实趋向。

    此时,云南省政府越来越陷入内战的泥淖之中,已经无心也无力推行改流的举措了。

    1949年8月,时任滇西军队指挥官余建勋提出了《土司政治制度改革纲要草案》,主张“为适应边地特殊情形,司官制度仍旧保存“,“县局对司署居于监督指导地位,不必强令土司制度与内地完全划一,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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