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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转变与发展

近郡邑输纳丁粮者为“熟苗”。

    熟苗与良民无异,但亦畏汉民,而尤惧官长。

    但土民之顽顺,惟视土司,土司多冥顽不法,坐纵其行凶杀夺,而因以为利,即使事迹败露,大吏督责,无参罚处分之加乎其身,是以无所忌惮,而敢于无所不为也。”

    因此,蓝鼎元向清廷建议实行“削土”之法“可令土司畏惧。”其具体则例是:“照所犯轻重,削夺村落里数,以当罚俸降级。所犯重大至革职者,相其远近强弱,可以改土为流。即将土地、人民归州县官管辖,勿许承袭。并土民有不甘受土司毒虐,愿呈改土籍为汉民者,亦顺民情,改归州县。其深山穷谷,流官威法所不及之处,则将所削之土,分立本人子弟为众土司,使其地小势分,事权不一,而不能为害。将来教化日深,皆可渐为汉民。至山中生苗,责成附近土司,招来响化,一体恩抚。如此数年之间,生苗可化为熟苗,熟苗可化为良善,而悉为衣冠礼义,户口贡赋之区。”

    蓝鼎元的“削土”之法,实际是实行改土归流的举措,他提出“化生苗为熟苗,化熟苗为良善”、并将“苗蛮”地区悉归流官管辖,“悉为衣冠礼义,户口贡赋之区”的主张,正是总结了早在康熙年间,黎平府所属的平鳌、文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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