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最后一堂课
六年,设8柱国12大将军、24开府将军,统24军。
早期府兵自相督率,自带弓刀,不编户贯,将领无论何族均用鲜卑赐姓,军人也从主帅之姓,带有浓厚的部族兵特色。
隋、唐重建和发展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改革早期府兵制,军户编入民户,军人受田。兵在乡为农,在军为兵,实行兵农合一、寓兵于农制。
府兵调遣、指挥权均归朝廷,中央设16卫,12卫下各辖军府。
军府按“中外相维、重首轻足”和“居重驭轻”方略,分布在京城和冲要地区。
府兵每年上番宿卫京师,部分驻守军事要地,战时凭符征调。
唐代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统兵800~1200人不等,全国最多时设634府,约60万人。中央禁军除以府兵上番者为南衙禁兵外,还有来自召募的北衙禁兵。
隋、唐还设有兵部,作为中央三省六部政府机关的军事部,掌军事行政和武官选授。
边防军事机构有镇、戍、关、军和守捉。
民众武装有团结兵、士兵等。唐朝还制定了卫禁律、擅兴律、兵部式、兵部格等较完备的军事法律,使军制法律化。
中期后,府兵制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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