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案子
这份犯人资料上写着,人犯,荆州通榆县三川镇人氏,十六岁,务农为生,年初嫁与同镇猎户缟,十四年五月,被其夫发现与其邻冉有奸,数天后,二人合谋将缟杀死于家中,后被抓获。
案子记录很是简单,根本不像另外两个案子,有着详细的抓捕过程。
而且若是按着这记载所说,这女子与人通奸,若是被其夫发现,必然会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风波,怎么可能数天后两个才将其杀死。
按着大齐律法,通奸罪无论男女可是重罪,宣扬开来那通奸的两人绝无生还的可能性。
若是他们为了保命,完全可以在被人发现的时候,直接杀人灭口,好逃之夭夭。
杨浩觉得这记录分不符合逻辑,因此他决定将这件案子压下。
数天后,杨浩将刑部尚书叫来,将那件案子的卷宗扔给他。
“说说你的看法。”
刑部尚书,见杨浩脸色不对,心顿时咯噔一下。
连忙将那份卷宗拿起来飞快的翻看起来,但是他并没有从中看出什么不对的地方。
“大王,这只是意见普通通奸案,如今人犯已经抓获,难道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
杨浩沉吟片刻道“本王觉得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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