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案子
着刑部的字样。
这上面记载着等候秋后处决的犯人名单。
处决一个犯人,按着齐国的律法是需要层层上报,最后交由杨浩批复之后,才能处死犯人。
这份名单上,记载着这些犯人因为犯了什么事,而被判处死刑。
杨浩看的很仔细,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若是因为自己的大意,而出现了神恶魔冤假错案,这是他无法容忍的。
今年等待处决的犯人一共有四人。
一名犯人因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而被当场抓获。
另一份犯人名单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一男一女,被判处死刑的原因,让他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这名犯人根据资料,是一名十六岁的女性,被判处死刑的原因是通奸。
原本这没什么,但是关于审判记录,记载却是让人疑窦丛生。
杨浩拿着笔迟迟没能写下一个斩字。
将这个犯人的资料抽出来,放在一旁。
最后一名犯人是一名苗人逃犯,从战俘营逃走后被人举报后,被当地官府缉拿归案,这中罪名是妥妥的死刑,杨浩毫不犹如的批了一个斩字。
最后,杨浩又拿起那个通奸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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