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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七章:荆国没落之根因

,荆庄王甚至制定茅门之酷法,加强王权。其后若敖氏之乱,若敖氏因为叛乱灭族,斗氏却未绝嗣,斗克黄一系虽免于牵连,旧公族势力大衰。荆庄王之后大量分封子孙,以促成以封君为代表的新公族,制约以县尹为代表老公族的局面。荆国各大公族日益增多的利益从而严重受损,集中到君主与封君手中。

    荆庄王引入阿丘礼制之初期,整合国内权势之时,荆国权势大部分开始掌握在荆庭手中,荆国国势复起,荆国称霸于诸国,号为一霸。

    后儒家圣人孔子读史至荆复陈,喟然叹曰:“贤哉荆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可见阿丘制的弊端则是过于依赖君主的贤明与法令的通行。

    北地阿丘王朝之礼制,“以‘夏’变夷”、“以丘礼感化蛮夷”,核心就是十等人制度。十等人制度与身毒之四等种姓制度密不可分,其实就是身毒之四等种姓制度在海内的演化变种。

    因为阿丘人与身毒人婆罗门之族乃是亲戚之族,一脉相承。身毒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等种姓之分,婆罗门以百分之一的人口而临大国,统治大部分身毒。阿丘却以千百分之一人口入主中原,更是骇人听闻的打造了前所未有的“十等人制度”,比后世平行时空之螨虫、蝗明不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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