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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舅舅

    和方觉远等一干文人见过面之后,李哲还是把精力都放在了去军中练兵上面。
    虽然他自己一不小心混成了大文豪,被这时代的这些文人们簇拥恭维着,让他感觉良好。但他毕竟还没有晕,他的身体里装的是一个现代人的灵魂,长在红旗下,生在新中国,社会教育赋予他的本能还是不断的在提醒着他,这些都是虚的,并没有什么卵用。
    抢杠子里面才能出政权,在这个时代,一切的社会资源分配还是围绕着力量和权力展开的。
    因此在这里能有机会亲手掌握一支军队,这种诱惑是深深的植根于他的脑海里,就像是一种执念,仿佛只有握住了枪杆子,才能给他带来一些身处在这异世界里的不多的安全感。
    马忠自从见识了李哲改造的自生火铳之后,就成了李哲提出的一系列军事理念的忠实拥趸,李哲提出的火力制胜论,在理想的单位时间内,理想战场上,哪一方能够提供最大的火力输出量那哪一方就能获得最终胜利,让马忠无比赞同。
    而燧发枪的时代,火力制胜的表现就是严格的训练导致的线列步兵战术了。
    马忠投入万分精力来帮助李哲一起制定燧发枪的战术细节,规定步兵们的每一个战术动作。并把这些都用在都里的士兵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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