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传言很快就让去乡镇做副书记的科长所证实——他说他推荐了我。
果然,局长就找我谈话了,而且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按照规矩,局长谈过话已是铁板钉钉了,之后的不过是程序问题了。
我晕乎乎的,竟自以为终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才华终是得到了承认,因为谈话时局长给我的评价还是蛮高的,尽管他还是提醒我要注重提高自己的威信。话里的意思显然是嫌我的威信不高,我的威信又怎么会不高呢?我不服,但我还是装作谦虚地接受了。
恰于此时,另一个意外发生了:我们村爆发了大规模的群访事件,反对村支书每人加收一百元提留,而我爹就是其中的组织者之一。由于镇党委的参与,一百元的问题很快就得到了纠正。问题是,支书对镇党委的干预怀恨在心,恶意地又把矛盾引向了镇党委加收的五十元上面。
说实在的,那个年月困于各项事业费的压力,镇党委多收个三十五十也算不得怪事。倘若真有人提出来,镇党委理由还是能够找出来的,但终究还是有点儿理亏。
正被上访胜利“冲昏头脑”的村民们自然经不得村支书的撺掇,他们就认定了“多收就得退”这个理儿,有错就不能改吗?非得要求镇里退回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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