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384. 对质仇公武
第384章 384. 对质仇公武
会昌五年,从四月一日天子诏命年四十岁以下僧尼尽勒还俗,递归本贯起,四月十六日,令年五十岁以下僧尼还俗,并外国僧尼无祠部度牒者亦皆还俗,至会昌五年七月,天子下诏,令倂省天下佛寺,天下节度使、观察使治所州府及同州、华州、商州、汝州等,各留一寺,凡非留寺院,令当地立即拆毁。
在赴各地的御史督察下,凡拆毁寺院,其财产、田地皆由朝廷没收,寺庙的建筑材料,用于修缮公府的官舍跟驿站的房屋,佛教铜像、钟磬之类器物,熔化后用以铸造钱币,寺分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五人。
于是七、八月间统计下来,天下所拆毁寺院总有四千六百余所,没收良田数千万顷,奴婢十五万人,拆毁招提、兰若四万余所,其所留僧尼由功德使改隶祠部主客郎中收管。
全国大范围的拆庙遣僧,历来敬重佛法的河朔藩镇也未能幸免,起先他们还抗一下朝命,既未拆毁寺院,也不令僧尼还俗,凡佛法之事,一切仍旧不动。
朝廷遣使前往勘查时,河朔藩镇像是统一口径般地推诿来使,说要是拆寺,天子自己来拆毁寺院,他们也不好说什么,可是他们却不能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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