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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详情(二)

“叛服无常”,被明军讨平后改设流官知州。

    嘉靖年间因思 恩土府土官岑濬屡出兵侵掠邻境,明朝出兵征讨,杀了岑濬,改设流官知府。

    明朝的改土归流主要在贵州、四川、云南、广西4省进行,其它地区的改流并不突出。

    明代的改土归流总的说是不彻底的,并曾遭到土司的强烈反抗,因而出现了许多反复,在许多改设流官的府、州、县中,流官政权很不巩固,有的土司地区设流官后,因为各种原因而出现了复流为土的现象。

    这是因为明代土司制度还处在全盛时期,一方面土司制度对明王朝的统治还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另一方面土司势力还比较强大,可以利用群众的力量起来反抗改流。

    同时明代改流的土司地区,大部分处于地主经济兴起的时期,还未能彻底战胜领主经济,就是说土司统治的社会基础还没有受到根本的破坏,明王朝也没有力量对改流地区进行完全的控制,决定了明代改土归流的不彻底性和反复性,改土归流就只有在条件完全成熟的清朝才能彻底进行。

    因此改土归流贯是通于整个清朝的事情,可以说在整个清朝的统治过程都在进行,大体可以分为3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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