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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最后一堂课

容包括:军事体制、编制、管理教育、训练、军事职官、兵役动员、军队调发与战时指挥、粮饷兵器与马政保障等各项制度。

    其基本作用在于保障军事建设,以便有效地准备和实施战争,确保统治权的稳固与发展。

    在古秦朝大体可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三部分。

    汉承秦制,其京师兵(中央军)包括南军、北军。

    郎官、卫士和屯兵,分别由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和中尉(执金吾)统领,分掌宫廷内外宿卫、警戒和京师卫戍。

    武帝时增北军为八校,东汉又改为五营。

    地方军有材官、骑士和楼船三个兵种,由郡尉和县尉协助守、令统管,每年进行射御、骑驰和战阵训练,秋季进行“都试”。

    平时维持社会治安,战时凭兵符应调从征。

    东汉光武帝时与民休息,曾下诏罢郡国都尉和地方兵。

    秦汉以征兵为主,男子一般17岁傅籍,23~60岁服役,役期2年左右。

    征兵不足以募兵补充,也征发刑徒为兵。

    东汉罢郡国兵后,遂改以募兵为主,征兵为辅。

    发展期魏晋南北朝沿东汉军制,因国家处于分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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