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牙擦苏之案(二)
始了!“审判大人说道”
被告人牙擦苏于十一月三日十二时二十五分,在佛山火车站月台上,强行将受害人d古拉k小姐抓落月台,然后故意摔倒并对受害人施以龙爪手之暴行,使得胸部全然暴露与大庭广众之下。
被告人当时的行为非常明显就是流氓行为,且由于当时情况纸复杂,有可能还涉嫌杀人未遂。
影响十分恶劣,月台上很多群众都目睹了被告人施暴的罪行。
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根本没有庭审的必要,其行为性质明确,明显是有罪的。“易锋说道”
反对!“黄飞鸿说道“
黄律师请讲。“大人说道”
被告人对女孩子使用龙爪手这一行为确是事实。但是至于其是有为之还是无意的尚未明确,而这点决定了案件的实质。
本案属于意外事件的可能性很高。本人以为,被告人是在失足跌落月台的时候,情急之下本能的抓住该女子并对其使用龙爪手。
因此本人主张被告人是无罪的!“飞鸿说道”
“飞鸿!居然能紧紧抓住易锋的论点不放!太厉害了!”
意外?被告律师认为像龙爪手这种的招式有可能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意外使出吗?
也许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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