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规则
,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地方还分布着一些小的武装势力,并不是掸邦没有力量消灭这些势力,而是这些小武装的存在能够保持掸邦整体的活力。落一团刚建立的时候,下面并没有十一个队,有几个队都是后来扩张的。如果现在下面的队能够占领那些依然保持独立的村落,那个村落就划归该队统辖。这也是掸邦虽然表面统一,但依然战乱不断的原因。现在落一团示弱,别的团也可以侵占落一团的领土。当然,寨主下令给了落一团三个月时间,在这期间另外四个团是不能明目张胆分割落一团领土的。
领主继承规则,掸邦最高领袖就是邦主,在掸邦境内拥有绝对的权威,不允许任何人挑衅他的威严,虽然四大寨拥有一定的自治权,但却必须接受邦主的调遣。邦主下面分为四大寨和四大军,四军是邦主的私军,他们不具备自治权,必须对邦主绝对服从,四大军的军主虽然可以统辖他们下属的军队,但自下面的团长和队长都由邦主直接任命,军主不可撤换,也不可干涉。无论犯了多大的罪行,军主必须上报邦主才能处置。四大寨则不同,他们拥有自治权,下面的团长和队长都由他们自行任命,有任何违逆之举都可以自行惩处。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通过邦主考核的,寨主不可私自处置,就像方国威,虽然落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