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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无度,他们常去的还有一家叫“老地方”的酒吧,这里的特色是酒好喝妹子好看,是孟阳的最爱。
老地方跟无度不在一条酒吧街上,两家相隔大半个城,能有效避免触景生情。
这地儿也有驻场歌手,不过舞台条件没有无度牛,整体演出水平差点意思,大部分只能作为调节气氛的背景板。
但今天时轻一落座,就被舞台上的表演者吸引了。
正在表演的是一个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的男生,平头,穿一件单薄的毛衣,身板也很单薄,还是一副少年人的骨架。
他唱的似乎是一首原创民谣,从歌意到声调都透着强烈的,与世难容的孤寂。
“这小孩儿好像是轻儿喜欢的类型?”孟阳戳了戳顾朝的胳膊。
“你不是最了解他的口味?”顾朝也看了一会儿歌者。
“口味会变的嘛。”
以前孟阳很了解时轻,他就喜欢这种有少年感的,不带娘味的,但也不能像老虎那样太酷的。但自从他发小看上了高恙那款的之后,他就不那么肯定了。
顾朝笑了,“这么说你也变了?”
孟阳摆摆手,叹气,“别说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根儿筋搭错了,放着满世界听话乖巧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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