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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到这儿,响起倒计时三十秒的提示音。
于是就听路佳的嘴跟开了光似的,第一时间提速道:
“也正是因此,为了让这个偶像拥有话语权,为了让这个偶像能够被粉丝当做有思想有人格的人来看,我方当然倡导偶像出来表明态度,给出一个‘我不希望我的粉丝到处发疯’这样的信号,粉丝在接收到这个信号之后,自然会有一个脱粉或者叫洗粉的过程,以xx和xxx粉圈的来看,偶像的这种鲜明态度是能够起到一定作用的。”
“对方辩友,那要是你一出面不仅没用,不仅被粉丝打,还要被跟粉丝掐架的那群人打怎么办?”反方估计也是破罐子破摔了,辩论内容逐渐离谱。
苏迢迢站起身,开口解释:“对方辩友,我们当然承认挺身而出会面临一定的风险。但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利而取义也。一个宁愿昧着道德良知躲在疯狂的粉丝背后恰烂钱也不愿意表面立场的偶像,他真的配做万人仰慕的偶像吗?”
话音落到最后,正方自由辩所剩时间刚好结束。
反观反方还有一分多钟,却苦于没什么话好说,只能硬着头皮从正方的“义务论”拆到“避风港原则”,来来回回的“我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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