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121 章
是三字出口,才猛地想起对面这人莫名其妙不知怎么的,不大喜欢他说“没事儿”,就忙又咳了一下掩饰,补充,“不要紧。”
郑斯琦不多坚持,点点头又低首去翻隔了一旁的菜单。
“樱桃肉换了吧,换蟹黄芙蓉,应该不那么甜。”
乔奉天深知对方是周到入微,做事处处合宜的人,这只是顿饭一过,这样的认知恐怕又要加深更多。
郑斯琦今天是一件卡其的短风衣,稍稍立领,两排简素大方的金属扣,颜色意外与眼镜腿脚的颜色押韵。
他翻东西的时候,姿势很好看,手指自然弓起搭下,弧度天然。如果手下不是一簿菜单而是一本书,那一定更清雅,更有味。乔奉天低头喝茶,没来由地就想看郑斯琦在灯下静静看书的模样。
会不会撑下巴,会不会咬指甲,会不会看到精彩的句子要提笔,又在写下一段,像月潭寺的那根红绸上那样,那么工整俊逸的好字。
那条绸上“乔奉天”三个字的如水的行迹,至今还在乔奉天的脑海里。“峰”字除外,“乔”和“天”笔画都少,很少有人能把三个字写得比例合宜,一样的隽秀。乔奉天自己是鳖爬,也从不在别人的字体笔法上有所期待和要求。
但字好总是加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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