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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卖出去之前,谁知道会怎么样呢。
隔壁村因为这个事儿,这两年可没少闹矛盾。
有了这个条款,自己村儿就不会再有这个问题了。
就算也卖不出去,大家在两年后也都能拿到钱。
而林鑫愿意同意这个条款,一来是因为她对自己的房子有信心,二来则是因为她知道自己两年后现金流就没压力了。
要知道,现在系统每个月给的钱可是倍增,是指数级增长啊!
两年后她的问题是没地方花钱,把地包圆是轻轻松松。
更何况林鑫自己也忍受不了一个残缺版的桃花坳。
只要宅基地还在原村民手上,就代表那些破败的不成样子的房子也还在那里。
这是很影响村子整体风貌的。
连剩下的十六户,林鑫都在想要不要也找机会帮他们装修装修,或者至少重新弄个外立面,在能改造的宅基地上,林鑫必然不能接受还有原来剩下的破房子!
最后就是物业公司的问题了。
林鑫将为业主们提供的物业服务基本上是国内的最高标准,能买的起房子的业主,自然也付的起物业费。
但村子里的原住民就不一定了,他们之前可不需要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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