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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两个孩子都比他笨拙,其中有一个才凑近人,手还没沾上,就被发现。十次里有七八次被抓,抓到后就毒打一顿。胡敦看着心慌,生怕有一日自己也被抓到,也被毒打,便不想继续这活计。
直到半月之后,那个最笨拙的孩子被爹叫去,胡敦远远的听到一阵惨叫。那声音凄厉无比,听得人毛骨悚然。第二日,他看见那个孩子左手手掌没了,在茅屋里养了两三日,便跟着那些残疾的兄弟们一起早出晚归。
自那之后,胡敦就爱上了他的活计。
他为人聪明,学什么都快,又肯努力,渐渐的,竟成了那帮孩子里活计最好的一个。每日吃的饱饱的,脸上有肉,身体也长开了不少,渐渐的,就有人夸他长得讨喜。
有时做完自己的活计,胡敦会跟着那些漂亮的孩子出去。他们出入的都是富贵人家,里面有许多或美或丑的男女,乐呵呵地拉着他们玩乐,赏下许多好吃好穿的,临走前还给不少银子。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有一天,几十个官兵闯进他们的家,把爹带走了,胡敦趁乱逃出去。
后来,胡敦常常想,如果他没有逃出去,会怎样?
那他就不会流浪几个月,不会在一个庄子遇到和他同龄的男孩,不会鬼迷心窍把男孩推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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