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204页

果他有妈妈的话,是不是就不用被叫杂种了?
    谭思雨抬头,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之后给沈子义收拾完,让沈子义去休息,自己也回到了房间,本来是想要睡觉的,可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最后竟然是利用自传穿越回去了,回去之后就直奔商场,而且不停的逛着男装,看着那些精致的男装,想象对方穿在沈鹤嵘身上的模样,竟然是越来越喜欢,不自觉的买了不少。
    英雄救美是一种奇怪的存在,它会让人的心里产生一种独特的化学反应。
    之前一直讨厌沈鹤嵘的谭思雨,重新将大佬的自传看了一遍,然后发现,这个在开头出现了不到两页的小叔叔,或许也不是那么坏。
    在沈子义的养父死去的时候,沈鹤嵘也不过是十四岁的孩子啊,在现代社会里面,十四岁还是孩子呢,而那个时候沈鹤嵘就要背负养育沈子义的责任,这不是为难人么?
    况且沈鹤嵘的哥哥是沈子义的母亲害死的,那沈鹤嵘怨恨沈子义,也并不是毫无理由,就算是偶尔有咒骂,依旧是将这孩子养大了,所以hellip;hellip;沈鹤嵘还是心软的。
    想到如此,谭思雨对于沈鹤嵘的看法大有改观,将买来的一套黑色的并不那么出色的衣服带了回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