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惊蛇
脚下,这群家伙倒是挺会经营,能囤下这么多东西。
鹅蛋脸上带着几分惊讶,声音其实还是带着些稚嫩的,一身浅月色衣裙,腰上还挂着一枚羊脂玉佩。
看上去,真的是一个闺阁千金,还是很漂亮,很柔弱的那种,可这话说出来,怎么就这么匪气呢?
往常都是他们说别人肥不肥,倒是头一次有人用这个词形容他们。这人当真是安定侯府的三小姐?确定不是那个点子里跑出来的女土匪?
陆明溪并未理会,没当过土匪,可不代表没剿过匪。
往日班师回朝,路过一些作恶之地,她便会顺手给灭了,或招安,或是白吃黑,也算是造福百姓了。
而剿匪这一活计,可是兄弟们最喜欢的,自然有更多总结,越偏远的匪窝越悍,而越悍的匪窝他们越喜欢,因为越悍的匪窝,越肥啊!
肥啊......兄弟们分到的好处自然也越多,可别跟她说什么充国库,兄弟们出生入死的总得给点好处,凭什么好处全让那些整天只知道搬弄是非的文人占了,一世卖命的却是什么也得不到?
翻云寨是顾昀的家,闭着眼他都能走出去,混进来,也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出了密道,连通着的是翻云寨的后山,自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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