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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

,她2,公司经纪人8。
    据她了解一般艺人跟经纪公司的合同少的也是3:7,4:6,5:5之类的,曼姐还真是捏住原主死穴,眼都不眨的压榨啊!
    好在她没什么资源,也没有赚多少钱,算起来,这三年片酬加起来不超过五十万,但是原主池夏本身有钱,因为陆寻腿的关系,跟陆寻结婚,陆爷爷为了补偿她吧,给了她百分之二的股份,每年分红就很多了,池夏之前投资《桃之夭夭》的钱也是公司分红的。
    合同签订都是平等自愿,但这份合同,利益分配倒是清晰明了,但公司和经纪人该履行的义务却是一笔带过,连明细都没有,完全是不平等合约。
    池夏看着都想哭了,原主真是一往情深,不在乎利益,也不在乎资源,更不在乎红不红,只想要在乔寒身边留有一席之地,卑微到尘埃。
    但是想到曼姐逼她退出综艺,动用技术登录她的账号发布退出声明,池夏只想早点摆脱这个火坑。
    第二天,池夏一大早就去了律师事务所,陈律师看到池夏的那一秒,差点没吓晕过去。
    昨天司助理的电话说得很清楚,陆总现在不离婚,这陆太太怎么揪着他不放了啊?
    陈律师想哭,借口上洗手间躲进去给司南打电话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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