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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无奇:“……”慷慨会只请吃阳春面?我看八成是你帮了人家什么忙转头就忘了吧!
    突然凌无奇心念一动,开始翻找更早的记事本,终于被他找到四个月前的那本。
    那是他第三次遇到安乐,在平阳县的街头,当时有个小贼摸了他的钱袋。小贼一靠近凌无奇就发现了,可他当时做了书生打扮,不太好直接将那小贼制服,正巧又看到安乐迎面走来了,于是顺水推舟,直接大喊“抓贼”。安乐追了那小贼五条街,凌无奇也跟了五条街,眼看着他将那贼制服,拿回钱袋,再将人押解去了衙门。他与安乐同行了一段,还闲聊了几句,还道安乐对自己有点印象,哪想到这人转头就忘……凌无奇看了一眼日记本,好嘛,关于那天的内容除了吃喝拉撒,就只一句“今日抓到一个当街行窃的小贼”,半句没提自己。
    凌无奇心中窝火,将那日记本前后胡乱翻了翻,乍一眼看到一条,顿时更不爽了:“这个呢,杨家嫂嫂送了你一双鞋?你连一顿饭都不肯吃人家的,为什么会收她的鞋?”
    安乐的神色忽地黯淡了:“这个我记得的,杨大哥也是我的同僚,公干的时候牺牲了。我们几个兄弟一起帮他料理了后事,杨嫂嫂就把原本做给杨大哥的新鞋送我了。”
    凌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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