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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节阅读_545

一个自掏腰包的例子是吉州龙泉县县丞厅是县丞自掏大半俸禄而建。当然,这到底是征用的,还是真自愿捐助的,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宋代地方上也存在过因官员清廉,百姓主动出钱帮主官府修建关廨的情况。比如在仁宗皇佑年的信州,知州在灾后‘符县调富民水之所不至者夫钱户七百八十六,收佛寺之积材一千一百三十有二’。
    关于这个金额,我参考了下泰和县在1042年修官廨的开销(用钱一千贯),更多的有上万贯的,也有只有几百的,算是取了个中间值吧。(《宋代地方政府行政成本问题研究》第一章宋代地方政府行政设施成本问题p78,p103-107,王晓龙著,科学出版社)
    2.地方官的考课之前也具体提过,这里不重复啦!
    帅守、监司(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等)考察下属知州,分三等考第。
    3.历子:由朝廷统一雕印,下发。地方官考核的基本方法,是由所属长官在属下的历子,印纸上记录其公国,初步评定一个级别,然后由吏部铨选审核。
    4.监司巡历:咸平6年,宋真宗曾诏令‘监司之职,刺举为常,颇闻旷官,怠于行部……自令诸路转运使,令遍至管内按察’。出巡的时间也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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