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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节阅读_240

    为了防火、灭火,宋朝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公共性专业消防机构——“潜火队”。
    前面提到的“军巡铺”,负有火灾报警的责任,《东京梦华录》“防火”条记载,汴梁城内,“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屋一所。铺兵五人,夜间巡警,收领公事。又于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一发现哪处起火,马上驰报,即由“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汲水扑灭,不劳百姓”。这些负责扑灭大火的士兵,便是“潜火队”的“潜火兵”,是经过专业训练的消防官兵。宋仁宗朝时,【枢密院副使狄青家举行“夜醮”(祭拜鬼神),大举烛火。望火楼的瞭望兵见狄府“骤有火光”,以为发生火灾,不敢怠慢,立即“驰白厢主,又报开封知府”,很快一大队潜火兵赶到狄府,才知道原来是一场误会。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汴梁消防系统的反应之快。】狄青又出场了!别说他没出场啦!
    宋朝的“潜火队”配备有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消防装备,“如防虞器具、桶索、旗号、斧锯、灯笼、火背心等器具,俱是官司给支官钱措置,一一俱备”。还有几种比较“现代化”的设备:云梯,“以大木为床,下施六轮,上立二梯,各长丈余,中施转轴”,可以用于高层建筑的救火;唧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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