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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节阅读_63

的事,对家产的看重,也就可见一斑了。
    在沉默的气氛中,陆辞不动声色地翻开了早已倒背如流的《论语》,冷不防地忽然出题道:“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所谓四者何也?”
    朱说条件反射地挺直背脊,不假思索地答道:“对: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谨对。”
    陆辞严肃地点了点头,不给朱说多想的机会,继续出下一题了:“作者七人矣,请以七人之名对。”
    何以解忧?
    唯有做题。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当赎:
    官员犯罪,可以当赎。当为用官抵罪,赎则是用铜赎罪。
    当然,铜赎并不是真的缴纳铜,而是折算成钱来缴纳。(《宋代科举社会》p175-177)
    士人犯罪,则可以用赎。这一个规定是开始于大中祥符五年的(也就是本文里的‘今年’)。曾经参加过礼部考试的贡举人,公罪徒可以收赎,后来扩大到私罪杖也可以。《庆元条法事类》卷七六《当赎门·罚赎》对于哪些士人可以用赎就有明确规定。不同身份的士人,可以赎的罪也不一样。
    2.驵侩:即牙人或牙人机构
    身牌类似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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