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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节阅读_60

    案件已然审理完毕,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犯人对恐吓民家、夺取财物的罪行,也是供认不讳。
    只是在量刑时,秦知县才有些犯难。
    按照大宋律令,对什么属于官户,是有明确规定的,可对究竟怎样才算是士人,则定义较为模糊。
    眼前这犯人,自称是士人,幼时在别县私塾中习过诗赋,后来才随家人迁居至此。
    对是否真去过私塾这点,因年代太过遥远,已不可考了。然而他所提供的更有力的一项佐证则是——他请来了的两位士人‘好友’。
    这两位的据理力争,一来能给他联名求情,二来能证明他的‘士人’身份,可大幅减轻刑罚。
    真要这么判决,倒也是有所依据了。
    可秦知县好歹也在此地上任两年多了,知道其中有着不少猫腻,并不怎么乐意这么如了对方的意,只是对方准备周全,他一时间找不出别的办法来推翻,才再三迟疑。
    外头听候结果的民众,就更不乐意了——他们可清楚,这个欺男霸女的豪横,背后真正的依仗不是别人,正是城中颇富的孙家。
    他本是个乡下人,大字不识几个,但因妹妹生得貌美,嫁给了孙家长房长孙做妻室,他作为唯一的兄长,就不再缺钱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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