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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八章 给我个啥官职?

笑了,挥了挥手,就有侍女拿来了一支铅笔“杨尚书用这个吧,冬天『毛』笔不好用,你也不能走哪儿都带着墨吧?”

    杨一清面『色』奇怪地接过铅笔,然后用捉『毛』笔的手法,别扭地在本本儿上书写。

    何瑾就又一拍脑门儿,接过铅笔指点用法道“这铅笔不似『毛』笔尖一般柔软,这样捉着就好用很多。并且,就算写错了也可以涂改”

    说着,就撕下了一块儿馒头,将刚写好的一行字擦去。杨一清随后试了一下,当即觉得好用了许多,而是书写速度比『毛』笔快了不少。

    “小子,有这等好事物,你为何不推广开来?”

    “我推广了啊”何瑾就一副很委屈的样子,道“最早弄出铅笔的时候,我就铺满了京城名下的书坊。”

    “可文人士子们都不接受,说我弄的这些会毁了大明文坛我就想不通了,用铅笔代替『毛』笔,咋就能毁了大明文坛,读书人这般墨守成规,大明文坛焉有创新进步?”

    “然后呢?”杨一清当然听出了何瑾的意有所指,却装作没听出一样问道。

    “然后就没啥然后了铅笔最终还是推广了出去,店铺掌柜、账房们都成了我的客户。另外还有不少女子也来购买,我就把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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