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四节 旅途13
要签下字,那么接下去的事情他们就很有信心。毕竟当初成立外贸公司的时候,合同规定,如果有争议,要到美国去仲裁。同时,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也有相关规定,涉外经济贸易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或其他仲裁机构仲裁。也就是说,陆五和任健必须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下,以压倒性不利的条件,和他们进行一场几乎完全没有胜算的官司。而且,一切有利的证据都在手上,哪怕陆五这边请了最好的律师也没用。
然后,接下去会发生什么,那就每个人都可以想象了。一座金山,啊,不,应该说半座金山(毕竟老头子也有一半,那边可真的不好图谋)就落到他们的手上了。
屏幕上,陆五拿起合同,拿起笔,似乎想签字。要特别说明的是,任健看着一份用自己看不懂文字写成的合同的时候,虽然说稍微犹豫了一下,但是并没有看细节(毕竟他不认识这些外文),而陆五则是一张一张的把合同全部看完,仿佛他能看懂一样。
幸好,前面说过,这个圈套绝不是那么浅显的。他们也是考虑过合同会被人看懂的可能性——毕竟么,邮轮上有什么人,那是无法预料的。哪怕是小语种,中国也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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