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三章 殿议律法
太极大殿上面,大唐半月一次的大朝会,新进刑部侍郎狄仁杰第一个出班开口了。
“启禀陛下,臣狄仁杰有本要奏。
多年来臣职司朝廷邢狱案件数百起,经过观察总结得出,大唐律其中有很多部分已经不适宜大唐百姓,甚至有些律条还在限制着百姓的生活发展,所以臣请命,依照当今大唐国情,修改大唐律条,使之得民心顺民意。”
说着,狄仁杰伸手递上了一本奏折,内侍老高疾步下来接过,放在了李二的案头。
按照规则来说,朝臣递奏折并非是直接可以递给皇帝的,需要按照不同的程序,先由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三省依次审批之后,选出其中需要皇帝做决断的奏折再往上递,即便是皇帝审批的折子,也需要发到中书省再次审议,如果不通过甚至有权利驳回皇帝的过分无理批示。
大朝会上一般都是议论朝政大略这样的大事,很少有拿一个折子出来讨论,但也有例外,比如说狄仁杰这个做法,事实上属于越权了,可又在情理之中,因为他要大家讨论的是修改律例的大事。
狄仁杰的话音刚落,下面的朝臣就议论纷纷,这个年轻人刚刚上任就这么大一个动作,莫非他一个后辈,还想新官上任三把火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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