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八章 基本田与富余田
五六石,故谚曰‘苏湖熟天下足’”
而在明朝时,明人谢肇淛也指出:“北人不喜治第而多蓄田,然硗确寡入,视之江南,十不能及一也。”
甚至到了清朝时,清人尹会一也说道:“北方地阔,一夫所耕,自七、八十亩至百亩,力散工薄。”
因此,如果只是因为苏松田赋,高于北方地区即认为是重赋,显然没有考虑地区之间经济水平的巨大差异。
而李啸之所以规定了200亩为限的基本田,而没有如后世那般残酷而坚决的打土豪分田地,实则是因为在国家尚未完全统一,民众思 想尚未达到近现代水平的情况下,所做出的最大限度的改良与妥协。
因为拥有200亩的地户,在人口稠密土地较少的江南地区,已将大多数的自耕农与中小地主包括在内。要知道,在明末江南,拥有30亩以上的田土,便足以称为当地的富户与地主了。而普通自耕农,一般皆只有两三亩地,甚至只有几分地。
这样一来,李啸通过适当的妥协与退让,大大减少了自已的对立面。现在他要坚决对付的,就只有人口只占少数的大地主与大豪绅了。
此上,是李啸制定的基本田状况。而那些土地更多,占地更广,动则成千上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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