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之章(二)
…赶紧的,快起草一份受联邦法第四修正案保护的私人委托协议,只要我签了这协议,加上你用‘首席检察官’的职能发起联邦法第1418条e款第7小节的动议,之后fcps的人就无法再动我了。”
事到如今,雷蒙德好像反倒成了被牵着鼻子走的那个,他一方面惊叹于对面那小子对法律条例好像比自己这个首席检察官还要熟,另一方面他也的确是快速打开了公文包,拿出一支“打印笔(于二十二世纪中叶发明并迅速普及;说是笔,实际上没有书写功能,只是一根中间有缝的金属棒,不用时可以折叠起来,展开后则比a4纸的宽度略长一些;打印笔和任何智能电脑设备连接后,便可以进行打印,使用时先确认金属棒两端的“墨粉头”里有墨粉,然后将纸张底端嵌入金属棒的缝隙,随后等待其自行通过,打印便可完成)”,连上了i-pen的蓝牙,然后就开始准备合同。
就在此时,门口那儿忽然传来了几声敲门声,柏瑞探长的声音随即从门外传来:“雷,fcps的人已经到停车场了,不管你在里面干嘛,最好快点儿。”
“该死!”雷蒙德闻言,不禁骂出声来,因为他知道时间应该是来不及了;即使他用电子文档里现有的制式合同进行修改,那也需要十分钟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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