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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印刷

是蛮想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毫无疑问的是,无论文化还是科技,肯定都要比当一个贤王,或者说当一个超级大富豪更有前途。

    然后不用多犹豫,他就又排除掉了文化。

    做个文抄公是最简单的,因为李元嘉的脑袋里确实记着无数的古诗词;然而当个大文豪也是最难的,因为当你的文学修养仅限于记忆中的诗词时,在这个时代其实就是一个战五渣,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露馅的那种。

    没有哪个文豪是只作诗,其他什么都不用做的。

    比如说在唐朝最流行的行酒令,李元嘉就曾经见识过几次,那真是个个人才,不光是要能应景写诗,同时还要对诗中的每一句话、每个词的典故都了如指掌。如果像房玄龄、魏征这样的,你还要会写文章,一件小事都能堆砌起无数华丽的文字!

    只会写诗就能当文豪,那纯粹就是梦中才有的剧情。

    所以……

    老天爷摆在李元嘉面前的,似乎就只有当一个科学家这条路了。

    数理化也好,他上辈子的老本行医学也好,李元嘉拥有的都是超越这个时代的知识,随便拿出来一点或许都能改变这个学科的历史进程。比如说这个阿拉伯数字……不,现在应该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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