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简单爱
转动相应的角度,使坐于沙发的我,也可以看清楚屏幕内容。
按照电脑屏幕的嫌犯的资料显示:
第一个嫌犯是名与褚羽年纪相当的男子,听说是褚羽小学的同学,职业是小老板。
按照警察录下的口供,他当天打电话给褚羽是因为自己最近遇到点烦心的事,得知褚羽在警察局混得还可以,因此想找他帮点小忙,不料被褚羽严词拒绝了。
至于没有案发时间的不在现场证明,那是由于,他说在那时,自己恰好在家吃晚饭,他的老婆可以当证人。
只是,对警方来说,嫌犯的老婆的口供,无法作为有效的证据。所以,他在那时,没有不在现场证明了
第二个嫌犯是名与褚羽在一个单位的警察,只是他主要负责nn方面的工作,不是刑侦方面的警员,虽然工作没有交集,但不影响他与褚羽的私下的交情。
按照他的说法,平常他们午常常在附近的小饭店吃饭。当天,由于他恰好要接待nn群众,因此专门打电话给褚羽,告诉他午不能在一块吃饭,叫他自己找地方解决。
而在案发的时间段,他恰好开车返回家,但可惜的是,相关部门没有在道路的监控探头捕捉到他车的图像,并且,若无法证明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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