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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陈年旧事(一)

维持生命。我和胡长华趁一个没人的中午用药物逼迫蔡远签下了提前准备好的遗嘱,将51%的股份一分为二。”

    “据我所知,遗嘱不是得有公证人在场才能生效吗?”

    “你知道的不少,我们在盘算做这件事之前已经完全咨询过律师,万无一失。由一名律师起草代书遗嘱,连同他的助理一同作为遗嘱见证人。因为法律上规定,代书遗嘱至少得有两名或以上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我也只知道一星半点,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是什么意思呀?”

    “就是说和继承人存在利益关系的人没有资格做见证人,因为遗嘱是蔡远立的,继承人是我和胡长华,所以我们俩没有资格做见证人。”

    “那两名律师知道蔡远的遗嘱并非他的本意吗?”

    “当时蔡远病痛难忍,两名律师自然是知道的。”

    “病痛难忍算是属于哪种情况?”

    “他们两个见证人是律师当然知道,蔡老爷子是受逼迫签订的遗嘱。”

    “你的意思他俩知法犯法在法庭上作了伪证?”

    “没错。这样的遗嘱是不合法,无效的。”

    “哦,看来你和胡长华有这个共同利益的牵扯,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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