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而不是郡主。于是他们就采取了被抵押人的方式。也就是说沥娅以此地郡王的名义,把这些地抵押给他们。那么如果被抵押物产可能受到损害,抵押人是有权力过问的。以这种名份,他们实际上控制了沥娅的旧凤翔郡地盘。
但这里有个小小的问题:沥娅可以把郡王所有的地盘交给他们。可是,各灵庙所有的财产理论上说是奉灵的、而不是属王的。那么。千郡对这些财产并没有权力过问。这样一来,千郡跟灵庙就有了利益冲突。
其实千郡完全可以忽略这笔冲突。毕竟他们从凤翔郡得到的利益已经够大了。要知道,灵州是不承认“飞地”的。就是说你作为一个王,你不能在这里有一片领土、在那里又有一片领土。你的领土必须彼此联结起来。如果你在领土之外又有领土。可以认为你对那片缺乏控制,人人都得而夺之。这还是小事。重点是你在江湖上的声望反而会降低。并且“隐名王”也是不允许的。就是说你拿了一片地,必须向州皇申报。这样一来,人人都知道你的领土割裂了……你的江湖声望就此降低了……人们更愿意来打你,打不成你也要嘲笑你……
说来有点好笑。但灵州的伦理观就是这样。
但是你不能作隐名王,却可以作隐名债主啊!
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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