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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偷袭、偷袭(两千四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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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国珍虽然反元大旗举的早,但因为他的反反复复,各地反王中对他的印象很差。
    这个时期的方国珍,大约三十五岁,体白面黑,力赛奔马,身材高大,雄毅不凡,家有兄弟五人,世代以海上行船贩盐为业。
    五年前,有恶邻状告方国珍通匪,年仅三十的方国珍,带领四个兄弟屠杀了告状的邻居,逃亡海上。
    那时候,海上常有海盗作乱,堵塞船路,抢掠过往的船只与沿岸的百姓!
    元朝招募沿海的青壮剿灭海盗,无数的壮士响应招募。
    元朝官场上下贪腐成风,这些响应招募、立下功劳、最终受伤、甚至丢命的壮士,久久得不到应有的赏赐。
    相反,那些当过海盗的人,只要肯出钱贿赂官府,就会被朝廷招抚,甚至得到官职,出的钱越多,得到的官越大。
    慢慢的,原来那些响应号召,剿灭海岛的壮丁,开始羡慕当强盗的人。
    方国珍的叛乱,正好赶了这个时候,反元大旗一展,投奔着络绎不绝,追随他的人日益增多,方国珍的队伍越来越大。
    不久之后,方国珍的队伍达到了数千人,数千人怎么养活?三个字:当海盗!
    自此,方国珍率领几千海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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