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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社团(一)

,估计也苦练不少年头,初具风骨,只不过有些墨守成规了,反而丢弃了神韵,如果摈弃那些临摹的条条框框,字迹会有自己的风格。
    看到有人进来,沉浸在书法当中的年轻男生抬起头,看到一位清秀的小佳人,眼神看着他的字,里面透漏出一丝遗憾,他不自觉的开口:
    “你懂吗?”
    景云臻淡淡的笑了笑,没有说话,而是走到书桌旁,看到还剩下一半的宣纸,接过他的毛笔,行云流水一般续写,不一会飘逸如风,笔意奔放,体势连绵的狂草呈现在宣纸上,先后对比,优胜略汰很明显。
    “你的字体虽有几分风骨,但匠心浓重了些,心里不要总想着像谁,要自成一体才是书法的真谛,临摹只不过是入门而已,每人都有自己的风格的。”
    男生忍不住点点头,丝毫不觉得让一个小姑娘老气横秋的教导,有什么不能接受的,脸上还一副受教的模样,心里也在认真的琢磨她的话语。
    “能写一幅完整的吗?我很喜欢狂草,练习多年,总觉得不畅顺,听君一席话,茅塞顿开啊,谢谢你啊!”
    边说他边撤掉桌子上用过的宣纸,麻利的又铺上一张,准备好以后他让开位置,见到他态度很温润,是真正喜欢书法的人,也不矫情,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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