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娱乐圈]_分节阅读_50
有捕猎的狼群和万马奔腾。而我是自省,写来写去都是都市人内心的一点小情绪。爱情也好,梦想也好,焦虑也好,都是人心里的东西。
其实迄今为止,我写得最好的一首歌应该是《快》,写都市的快节奏,用了音乐剧的技巧,听的人都说心里发慌,治好拖延症,可惜叶蓁改不掉童星时代古灵精怪的唱法,削弱了这歌曲主题,多少算毁了。
我和元睿的风格看似没法比,其实很好比。他已经在他那一类做到极致,我没有。
我又想起我十八岁的眼神,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天下第一,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这平庸疲惫人群中的一个。
每思及此,夜不能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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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飞机上喝了一点酒,又吃下褪黑素,一觉睡到内蒙古。
在黄峰下飞机,天寒地冻,我向来当这是自己第二个家,熟门熟路,一下飞机就穿好厚厚羽绒服,帽子口罩手套围巾,我最好音区在中声,哑了虽然更好听,但是我嗓子向来脆弱,不敢冒险。
元睿很适合这地方,风吹日晒,成了美国西部片里的硬汉,像坚果一样。我就不行,我有点像个浆果,薄皮裹着一包水,稍微晒一晒,刮刮北风,就裂了口子,整个人变得蓬头垢面歪瓜裂枣,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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