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国法出世
皇帝。
第二条,所有的国土都属于朝庭,亦即是属于人民。也就是说像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等所有的自然资源,都是属于朝庭,属于人民。
这条规则一出,同样几乎是全票通过。
吕布为了收回土地,杀了多少人,谁特么敢再去反驳。
而且吕布说得很错,属于朝庭,也同样属于人民。皇室虽然拥有最高所有权,你还不是得给人民开发利用。
第三条、公共财产神 圣不可侵犯。
也就是像吕布修的公路、桥梁、路灯等等公用设施。
第四条、人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意思 也很简单,有朝庭授权,专属于你的财产,那都得保护。
这条一出,自然又是全票通过。谁不想自己的财产得到保护,越有钱的人,越想得到朝庭的保护。
接下来,吕布从教育、医疗、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人民权利与义务、行政划分等等都做出了相应的律法规条。
同样,吕布每一条都是为国为民,所有人都是全票通过。
如此,吕布就没再发言了。
剩下的,就是百家各献律法,然后整合这些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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