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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十三章 又要出门了

    六月,新政后的第一笔商税收上来了。

    盐税、捐税、矿税、茶税、银税(银号交易的税收)以及各行各业的“契税”,加起来总计两百七十万两。

    因为新的税务司基本是在四月底才覆盖完长江以北地区,所以可以看作是五月份一个,长江以北地区所交的税。

    两百七十万两,差不多接近往年全国半年的税赋了。

    但是这次,却只用了一个月,而且只是在一半不到的国土内收的。

    另外,海关总理大臣李馥也发来奏报,称五月份总计收到关税八十万两!

    不得不说,让李馥去总理海关是选对人了。

    这家伙以前自己就搞走私,所以对海关的业务了如指掌。

    他上任后,凭借自己的经验,首先把江浙沿海一带的走私路线全部堵死,然后开辟了十一处海关码头,规定国内外货物必须从这些码头上岸,否则一旦抓到不但货物没收,而且当事者全部严办——不管你哪国人。

    这个规矩,让以前搞走私的国内外商户,不但毫无怨言,而且欣喜若狂。

    为什么?

    因为这代表大明正式开放通商了啊!

    但凡正经想做商人的,谁愿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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