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效马骨三
“回国姓爷的话,学生记得,周时,鲁国曾有一法,说是鲁国人在外为奴,能够将其赎回者便可以从国库里报销赎金。一次,子贡赎人回国,却不取报效之赎金,圣人闻之,言: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陈先生说的可是子贡赎人的典故?”
“国姓爷博学,正是如此。”
肯定了郑成功的判断,陈凯继而说道:“子贡赎人、子路受牛,圣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但核心的思想却是一致的。同样的道理,学生以为,信守承诺之人理当得到回报,这并不仅限于个人,更在乎于世道人心。而那两位义士此前曾相助于学生,如今又不避险阻,护送学生来此,学生许之以酬劳,亦是对其信守然诺的回报,义士二字,自然也是当得的。”
郑成功的那个问题的核心点在于利义之辩,这是儒家千载以降一直在纠结的问题。陈凯原本是处于职业习惯,本着花花大轿人抬人的心思来不吝美誉,岂料郑成功借题发挥,他不能因此否定自身,就要有所诠释。稍加思考之后,陈凯便想起了后世网络上已然烂大街了的那两个儒家典故——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正好可以用来为他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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