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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章 优劣利弊(下)

指内阁]。六部之下有44个常设在北京的下属机构,每个省每个城市的官员都有一个辅佐的衙门。”

    因此,在伏尔泰看来,人类肯定想象不出比中国这样的政治形式更好的政府,而古代中国政府更不是孟德斯鸠心目中那样的专制政府。在这种行政制度下,皇帝要实行专断是不可能的。一般法令出自皇帝,但是,由于有那样的政府机构,皇帝不向精通法律的、选举出来的有识之士咨询,那他就什么也做不成。即使人们在皇帝面前必须像敬拜神明一样下跪,对他稍有不敬就要以冒犯天颜之罪受到惩处,但所有这些,都不能说明这是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

    为何?因为在伏尔泰看来,独裁政府应该是这样的:君主可以不遵循一定形式,只凭个人意志,毫无理由地剥夺臣民的财产或生命而不触犯法律。所以如果说曾经有过一个国家,在那里人们的生命、名誉和财产受到法律保护,那就是“中华帝国”。执行这些法律的机构越多,行政系统也越不能专断。尽管有时君主可以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熟悉的少数人,但他无法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不认识的、在法律保护下的大多数百姓。

    在高务实看来,伏尔泰的说法多少有些“唯中国论”,其中可能有利用中国当时的先进来促进法国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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