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公堂之上(上)
元康四年腊月丁亥日,南阳郡守凉习在焦虑不安的等待中迎来了这一天。
这一天,是开堂日。审的是郑刘两家冠军县西陲几十亩荒田的案子。
郑氏状告刘氏私占了他家的私田,要求惩处刘氏家族。这对于一个勤勤恳恳、为人宽厚的官员来说,实在是件荒唐的案子。
荒唐在于:郑坦不过是一地郡守,爵位也只是亭侯。若按照当今法律,郑氏家族哪能拥有那样多的田地?
但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门阀大族,谁家的私田会少了?不说别人,凉习的家族在老家山阳也攒下了不小的家业。
这件事起因倒是刘氏坏了规矩,侵夺别人家的私田,实在令人看不起。
虽然,在外面流传着刘氏、石崇在联手对付郑氏的消息:石崇在“吞吃”郑家的商队,而刘氏暗夺他家的田产。
若真是这样,摆明了这两家是要置郑氏于死地。
可是,郑氏没有“犯法”,而刺史石崇更没有对郑刘的纠纷发出过任何声音。
而郑氏很迅速的反应:一纸状告告到南阳郡衙来,便令刘家的阴私暗谋全摆在了桌面上,同时也把难题推给了他。
案子要不要断?怎么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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