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交通问题
用水路投送兵力。
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士兵能够最大限度的保留体力;配属的火炮可以随队开进;部队还可以随身携带较多的干粮和弹药。不但部队用于作战的小行李可以随队开拔,原本必须由后勤纵队携带,用于部队食宿的大行李也可以随队运输,大大简化了部队开拔时候的组织难度。
由于事先在各地都作了准备,在珠三角挺进的时候,部队沿途几乎不需要联勤补给,一是弹药消耗极少,二是部队所需的粮食、食盐乃至烧柴,联勤已经在各地作了安排。由大昌组织人员,将各地征收的“合理负担”和万盛租栈收取的租米运到交通节点,由部队出具三联单领取。大昌还按照联勤的要求,就地组织妇女做饭,做熟后浇上盐水拌合,用苇叶竹叶包成饭团后交给过路部队。
水运部队领取饭团之后,配上随身携带的干萝卜丝、咸菜之类的食品即可以在船上边前进边吃饭。虽然热量和蛋白质供应稍嫌不足,但是在船上几乎没什么运动,也无需太多的热量。
那些沿着驿路前进的部队,按照相同的方法沿路补给。但是这种现地调达在西江、北江流域过了三水之后就无法运用了――因为广州战役的时候伏波军基本只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活动,在西北部最远只抵达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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