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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闫小蝶的人生经历

件服装店的门口贴了一张招工启事。

    那家店的男主人正是自己在二七广场遇到的那个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男人。

    闫小蝶拿出身上仅有的钱财去洗了个澡,换上自己一直没舍得穿的红色连衣裙,那是程津良在广州的百货大楼给她买的,几百块钱一件。

    闫小蝶本来长得不差,有过这么多坎坷的经历,对于人情世故看的也算通透,应聘的时候,在童兴和邓毓华的前面表现的不错,就被邓毓华留了下来帮忙卖衣服。

    她心中嫉妒邓毓华有童兴这样的男人,发现二人也时常有些矛盾,就不失时机的对童兴暗送秋波,似乎童兴从来没有领会到她的心思。

    逐渐的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根本不是童兴不是个偷腥的猫,而是这个叫邓毓华的女人有很好的家世。

    她只是一个被迫流浪的罪犯,怎么能和邓毓华这样的女人相比?是个有眼光,看重前程男人都会选择邓毓华。

    闫小蝶勾/搭不到童兴,心中十分的失落,可是离开毓华服装店她又无处可去,只好留在这里慢慢的度日。

    这两天,邓毓华和童兴似乎在商议重新改造服装店的事情,二人都几乎很少来服装店,加上到了秋天店里面也没有秋装,根本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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