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少年 第九十章 明月国的书生
鼓励,更有物质刺激,如月课奖赏,积分升级。还有所谓的“奖赏钱”、“花红钱”。
奖惩分明,是书院的基本学规之一。学生在书院不认真学习,不约束言行,也会受到严厉的惩处。齐鲁书院规定:“学长稽查在院肄业生童,有不勤学励行者,正言规劝;如其不从,禀明山长,加以惩罚”。
齐鲁书院的学规中也明确要求:如果在山长课期生员超等旷课一次,扣钱六百文。特等旷课一次,扣钱四百文。文童上卷旷课一次,扣钱四百文,中卷旷课一次扣钱三百文,再旷遂加录成文或雷同全数扣除。
学生在书院学习时的学业等级是动态的,实行“积分制”,有“升降级”。即使录取时的优秀学生,即所谓“正课生”,如果旷课,平时考试成绩不能保持在前列,也有可能被降为“附课生”。
书院规定,以缺考的次数和考试的等级来确定升降,内课生如有一次不应课者,停止发放一月膏火。两次不应课者,降作附课。正课一连三次不考,超特等者降作附课以内,附课连考三次超等者,可以升补为正课。降级的同时,其膏火钱也会降低标准发放,甚至不发。
旷课一次,扣钱四百文,中卷旷课一次扣钱三百文,再旷遂加录成文或雷同全数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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