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漫谈宋江之一
了绿帽子。那时,一点也不觉得宋江可怜,觉得宋江的命运就应该如此。
对宋江杀阎婆惜那一段,看过之后,也有许多不满之处。
阎婆惜道:“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
宋江道:“这个依得。”
婆惜道:“第二件,我头上带的,我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虽都是你办的,也委一纸文书,不许你日后来讨。”
宋江道:“这个也依得。”
阎婆惜又道:“只怕你第三件依不得。”
宋江道:“我已两件都依你,缘何这件依不得?”
婆惜道:“有那梁山泊晁盖送与你的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我便饶你这一场天字第一号官司,还你这招文袋里的款状。”
宋江道:“那两件倒都依得。这一百两金子,果然送来与我,我不肯受他的,依前教他把了回去。若端的有时,双手便送与你。”
婆惜道:“可知哩!常言道:‘公人见钱,如蝇子见血。’他使人送金子与你,你岂有推了转去的?这话却似放屁!做公人的,‘那个猫儿不吃腥’?‘阎罗王面前,须没放回的鬼’!你待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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