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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对簿公堂述案情

我走访了镇里的鞋庄,用鞋样和此鞋印对比再加上体重,发现张俊生的鞋样和体重是最匹配的,所以我断定此鞋印是你的。”

    张麻子一听还是强装平静的说:

    “或许这个鞋印只是一个跟我体重相似,鞋的大小和我相同的人留下的,不一定是我的,或许那人没在镇子里做过鞋,你查不到他的鞋样,这都是有可能的。”

    “我还在刘屠户家的屋内找到一些东西,大人请看。”

    说完从怀中掏出一个布抱着的东西,衙役把把放下县令桌前,摊开后是一些碎渣一样的东西,县令好奇的拿了一些闻了闻,问道:“这是何物?”

    林默答道:“这是在屋内的地上找到的,是人吐的唾沫晾干后形成的渣子。”知县一听赶忙抖了抖手,把手里的碎渣抖掉。还看向林默怒道:“你拿这个干什么?这难道也是所谓的证据吗?”

    林默点了点头道:“大人果然机智,这就是一个重要的物证。”

    接着又说:“大人你这是不是闻到一丝酒味?此外这摊唾沫颜色暗黄,若是用火灼烧一下还有些烟草的味道。这种味道说明这人一定是一个经常抽烟的人切当天还喝了酒。再加上这个脚印,符合这两点的人可就没几个了,至少将军镇上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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